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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传龙:古籍登记中的“板裂系联法”

王传龙:古籍登记中的“板裂系联法”

时间:2020-04-24 16:17:18 来源:古籍 作者:

王传龙:古籍登记中的“板裂系联法”


以下文章来源于书目文献 ,作者王传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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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传统古籍登记法所面临的困难
 
当前国内各大图书馆在登记线装古籍版本时,所依赖的主要是封面页、牌记、序跋、堂号、印章等项,只有当这类明确的出版项缺失时(如卷首、卷末残缺,又或仅存整部书中的某些册),才会花费时间去核对其版本,而核对的方法又往往是比对存有上述出版项之版本,依此登记。实际上,由于中国古籍自身所存在的特殊性,同一种书往往会历代翻刻许多次,较畅销的书各地书坊还会冒名盗版,而宋元板书由于价格不菲,明代之后书贾更是频繁造伪,类似的现象都给古籍的准确登记造成了困难。传统的古籍登记方法,经常会错误地将大量的翻刻书、盗版书登记为原刻本。举例而言,河南省图书馆古籍部登记为清乾隆三十七年叶氏海录轩朱墨套印本《文选》者共有18种,经与湖北省图书馆、武汉大学图书馆登记为相同版本的《文选》进行对比,“竟然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本子”。[1]这种令人遗憾的现实状况,实际上给传统的古籍登记模式敲响了警钟,揭示出了它在面临翻刻书、盗版书时的无力感。概括而言,约有如下数端:
 
(一)封面页、序跋、牌记鉴别不可靠
 
依靠封面页、序跋或牌记鉴别版本,是通常的版本鉴别中十分重要,目前各大图书馆登记收藏书目时,也往往据此登记版本项。然而这些项目,也是混淆盗版与原刻的关键所在,盗版书往往原样翻刻,因此造成了真假难辨的结果。笔者所见,海录轩本《文选》的绝大部分盗版书都有封面页,注明“长洲叶涵峰参订”、“海录轩藏板”等字样,而叶涵峰的《重刻文选序》也依样翻刻;绝大多数汲古阁的盗版,十三经的版心下方都保留了“汲古阁”的堂号,十七史的版心除了“汲古阁”,还保留了“毛氏正本”的字样。不仅如此,不少汲古阁的盗版书甚至连卷末的“皇明崇祯某年岁在某某古虞毛氏绣镌”阴文牌记也照样翻刻。若盲信封面页、序跋、牌记,不免误将盗版视为原本,误将清刻视为“皇明”刻本。中华书局出版白化文点校《楚辞补注》,虽将底本标注为汲古阁本,但实际上为清同治十一年金陵书局据汲古阁本翻刻本,[2]相信即因此致误。
 
 
(二)字体鉴别易出错
 
古书刻成后,无良书贩可以抽换、撕毁序跋,可以染色纸张,可以伪造收藏印章,可以添加封面页或牌记页,甚至可以改造卷目录以冒充全本,但唯独无法更改全书字体。大量收藏或经手古书的版本名家,往往一睹字体,即可对古书进行断代,甚至具体说出是何年何人所刻。因此,字体鉴别在通常的版本鉴别中十分重要,而且简便易用,前辈学者往往对此多所倚重,成为传统古籍登记方法中的重要一环。然而,若将此法移植于盗版书的鉴别中,反而会造成先入为主的弊病,即使是文献名家也难免会由此犯错。
 
邓邦述曾在一部《蔡中郎集》上题识:“《中郎集》以此本为最古,目后有‘正德乙亥春三月锡山兰雪堂华坚允刚活字铜板印行’二行,今已为市侩剜去,世之作伪者皆由无识目之。甲子三月检记。”[3]邓氏所见之书,本无牌记,但其既认定此本为兰雪堂活字本,故反推出了牌记被剜去的结论。然此本据魏隐儒鉴定,实为一影刻活字之本,虽然其字体保留了所有活字本的特点,但书中有多处板裂,为后世仿刻本无疑。此仿本不题出版机构,而书口处偶有“兰雪堂”字样(如卷六第十页书口上端),则其意在盗版,不言而喻。若非过于相信自己的字体鉴别能力,邓氏也不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后还有“无识目之”的自负之语。
 
盗版书与原刻往往处于同一朝代,故版本学中所总结出的不同朝代的字体特色,完全排不上用场。而盗版既意在冒充原刻,故所采用字体亦着力模仿原作,或影刻,或摹刻,务求相似。同为《蔡中郎集》一书,海源阁仿宋本与光绪番禺陶氏爱庐刊本,单以字体而言,几至肉眼难辨之程度。笔者校点《欧阳南野先生文集》时亦发现此类状况,《四库全书存目丛书》将所用底本标注为“嘉靖三十七年梁汝魁刻本”,实则此本为嘉靖三十六年徐南金刻本之后印修订本。梁汝魁本为照徐南金初刻本翻刻,惟字体高度类似,故《四库全书存目丛书》反以为底本脱去梁汝魁序,因而出现标注错误。[4]
 
(三)名家、宫廷收藏印不可盲信
 
名家、宫廷收藏多善本,常人遂以为凡经其鉴藏之本必为精本或原刻本,盗版商亦由此而引人入彀。汲古阁盗版本,卷端或卷末往往翻刻“琴川毛氏审定宋本”等印章,冒充其为据宋本翻刻之原刻本。更有甚者,书贩往往仿造名家印章,钤盖于盗版书(或挖去后来出版标识之翻刻书)之上,以求善价。笔者所经手恽铁憔影印薛福辰点句本《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》一书,其底本有“天历之宝”、“典礼纪察司印”半印、“琅琊王敬美氏收藏图书”等几枚印章,经笔者鉴别皆为伪刻,乃书贩欲将明嘉靖顾从德刊本伪装成宋本而制成。[5]顾从德本因从宋本影刻而来,又保留了宋刻序文及宋代刻书工匠人名及避讳字,只要将末页的跋文去掉,本身就是很好的作伪材料。而学苑出版社则误将此底本视为宋本,在影印出版时标注为“影宋本”,即为受上述收藏印章所蒙蔽。
 
解放前伪造印章的书估甚多,赵孟頫、毛晋、黄丕烈、项元汴、劳格等人印章,更是伪造的重灾区。退一步讲,即使古书的收藏印章为真,仍然不能据以认定此书为善本或原刻本。著名藏书家的藏书散出后,精美的印章往往也随之转卖(如缪荃孙之印章就归文禄堂主人王搢卿所有),后得者即可随意使用,肆无忌惮。
 
(四)纸张鉴别难以操作
 
纸张本来也是古书的载体之一,同样属于版本鉴别的重点,在鉴别不同朝代的刻本时屡获奇效,但同样在盗版书的鉴别中难以操作。盗版书往往与原刻同一朝代,甚至间隔的时间很小,纸张区别并不大。而除了几种特别的纸张,如白棉纸、“开化纸”、[6]太史连纸等等,明清两代的大部分竹纸并不容易分辨。而即使是同一地所产纸张,年代不同也会有差别;同一板所用印纸,先后批次也未必相同。
 
众所周知,汲古阁在印书时曾特别于江西定制毛太纸、毛边纸两种纸张,用以刷印自家所刻书板,故而有人将此两种纸视为汲古阁刻本的标志。然据笔者细考,此两种纸并非毛晋所创,而是旧有之纸张。以毛边纸为例,又有黄毛边纸、蓝毛边纸等名目,在明代各色纸张中用量并不低,明内府所印佛经、道经皆曾大量使用这种纸张。[7]而此两种纸张亦非江西独有,浙江、福建等地皆曾制造,甚至在毛晋去世后仍然在大量生产,清代宫廷也曾使用“本色毛边纸”、“各色毛边纸”等项,[8]民间刻书用此二纸者亦比比皆是。即使汲古阁自身所用纸,也并非均为此两种纸张,而是曾采用过包括“开化纸”在内的多种纸张刷印。还不仅如此,汲古阁所藏刻板最后皆散出,不少购得者都曾再次刷印,[9]所用纸张更是五花八门,无一定之规。凡此种种,想要凭借纸张区分汲古阁原刻及盗版,实际上难以操作。上述海录轩本《文选》,则无论原刻还是盗版,所用纸张均为普通竹纸,此法更不可行。
 
 
二、“板裂系联法”的流程
 
根据笔者在古籍研究中的实际体验,几乎所有图书馆的古籍实物都可能会遇到所登记版本有误的现象,甚至权威专家、权威机构所编订的目录,譬如《中国古籍善本书目》等等,也同样会出现版本登记错讹。作为古典文献学的研究者,我们必须设法改进古籍的登记方式,以便更准确、更有效率地描述古籍版本等信息。而作为一种相对可靠的解决方案,笔者建议采用“板裂系联法”,以解决当前图书馆在登记古籍时所遭遇的困难。“系联法”最早应用在甲骨卜辞的鉴定之中,郭沫若、董作宾等人,通过系联甲骨文中的地名、干支、贞人等项以对甲骨进行分类,同一类的甲骨大致为同一时间的产物,或出土于同一地点。笔者建议将类似的思路引入到当前的线装古籍登记之中,通过系联板裂的方式,以大幅度改进古籍版本的鉴定效率,其流程步骤如下:
 
(一) 根据板裂系联古籍
 
中国的线装古籍绝大部分为雕版印刷品,而木板保存不易,一套板片使用既久,难免会有个别板片出现裂痕。同一套板片,按刷印时间的先后排序,越早刷印者板裂越少,其裂痕也越小;后来刷印者,原有的裂痕位置不会消失,而裂痕尺寸则会更为严重,乃至出现许多新的裂痕。某块板片裂痕严重时,古人或许会替换为新的板片,但新板片往往与旧板片差别较大,一望即知,自不难识别,况且这种个别板片的抽换并不会影响到其他板片的板裂状况。
 
板裂是雕版自身所具有的物理特征,而同一套板片在开裂时,往往是批量性的开裂,并非个别板片的独有状况。凡具有相同板裂之版本,则必然出于同一源头。假如我们在古籍登记时,逐卷选择数张或更多张较为典型性的页面,登记其板裂状况,则可将所有同名之书进行分组。凡在相同位置具有板裂者即归为一组,同一组内某一本的版本状况确定无疑,则同组的其他本皆与此同源。与此相对,若两种书均存在板裂,但板裂的位置并不对应,则基本可判定为不同版本,应当分属不同组别。
 
少部分古籍由于刷印时间较早,或为初刊初印本,因而字形清晰、板框完整,并无相对典型性的板裂位置。即使遇到这种出现概率较小的情形,“板裂系联法”仍然大有用武之地。因为此法并非仅可用于较明显的板框板裂,凡诸栏线上的细小缺口、个别字形的笔画缺损点,均可套用此法。再退一步而言,“板裂系联法”并不追求将每一本书都系联在一起,只要能贯穿绝大部分具有相同板裂的古籍,所起到的作用就已足够巨大。
 
(二) 确定“标准本”
 
在运行“板裂系联法”对同名的古籍进行分组之后,接下来的步骤是寻找同组内的“标准本”。所谓标准本,是指版本脉络清晰、传承收藏有绪的代表性版本。若标准本出现在已完成系联的某一组之内,则同组的所有其他古籍皆可确定为源出一板。若标准本出现在其他藏书机构,或并未参与板裂系联,鉴定者可持此标准本逐一比对各组的板裂状况。一旦确定标准本与某组的某本具有一致性的板裂,则可将此标准本系联入该组,同时该组的版本状况也将会统一确定下来。
 
在确定标准本时必须慎重,因为标准本鉴定出错,将会导致整组的版本登记都出现问题。同样,一旦标准本确定无误,则整组的版本状况也将会随之清晰,所谓“一真一切真,一假一切假”。在使用标准本比对版本时,应当排除一切先入为主的偏见(譬如名家论断、收藏印章、解题目录之类),一笔一划地比对其字体、板裂、刻工等项,则再相似的字体、再细微的板裂都将无所遁形。笔者在区分《欧阳南野先生文集》的不同版本时,就采用了这一方法,从而发现梁汝魁刊本之目录将“刘晴川”之“川”字误为“用”字,而某页“等”字头上的两点方向与原刻本不符。[10]采用标准本比对虽然耗时较多,但每次只需要比对某一组内的某一种即可,因为同组的版本已经过板裂系联,肯定同出一源。
 
极特殊的情况下,若某书存世的所有版本中并无可充当标准本者,则只需系联分类完毕、注明某几种为同一板即可,不妨阙疑以俟将来。
 
(三) 形成刷印的时间序列
 
系联完毕的线装古籍,在经过标准本对比之后,同一组的版本状况将得以确定。而同组内的书籍,又可以根据板裂的严重状况,按刷印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。换句话说,“板裂系联法”的最终目的,不但是将所有同源的版本系联为一组,还可以形成同组内版本的先后时间序列。当类似的数据库越来越充实之后,即使某种书在各大图书馆存在成千上万种,我们一样可以准确区分哪几百种是使用同一种板片刷印,甚至可以区分出哪些书是属于同一板的同一批次刷印,以及哪些刷印批次更早、哪些批次更晚。
 
 
三、“板裂系联法”的优势
 
与传统的古籍登记方法比较,“板裂系联法”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巨大的、无可替代的优势:
 
其一,大幅度提高了古籍登记的效率。传统的古籍登记方法,在面临封面页、序跋、牌记等项缺失的版本,乃至各类残卷、孤册时,往往要花费较多的力气比对各种收藏机构的同名书籍,才能最后登记其版本信息。而板裂属于板片自身的物理属性,一旦产生就不会消失,而且会在后来的不断刷印中越发明显,因而很容易将具有相同板裂的书籍归为一组。一旦同组内有任何一种属于版本清晰的标准本,则所有同组的版本即得以确定。毫无疑问,使用“板裂系联法”将大幅度提高古籍登记的效率,甚至对于板裂清晰的书籍,完全可以不需要其他各种信息的支撑。由此出发,过去几乎无法利用的残纸、断篇,都可以根据其板裂状况分门别类,令其重新焕发生机。
 
其二,登记信息的可靠性加强。传统的古籍登记方式,往往会将各类翻刻本误登记为原刻本,若遇到刻意冒名盗版的古籍时,情况将更为严重。令人遗憾的是,传统登记方法的自我纠错能力也十分落后。即使某些版本的鉴定错误已有学者发现并指出,各收藏机构也很难保证可以获取到最新信息,在实际验证后据以更正。即使个别的藏书机构响应及时,其他的机构也往往不能同步更新,反而会造成彼此版本不同的假象。在采用“板裂系联法”之后,原刻本与翻刻本、伪造本由于不具备相同的板裂状况,因而造假者将无所遁形,版本信息的可靠性将获得加强。不仅如此,“板裂系联法”的自我纠错能力十分可观,一旦同组内某一本书的版本鉴定出现了新的、可靠的结论,则同组内的书由于同出一源,皆可同步获得更正。
 
其三,降低古籍登记从业者的门槛。传统的古籍登记方法,要求从业者具备相关的版本知识,对于版本鉴定能力的要求也较高。培养一位权威的版本鉴定专家,往往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,而专家本身精力有限,即使穷其一生,所能鉴定的版本数量也不会太多,而且同样也会有出错的可能性。相较而言,采用“板裂系联法”进行古籍登记,只要记录具体页码的板裂状况即可,对于从业者的知识和能力都几乎没有限制,可以有效降低基层从业者的门槛,填补古籍普查领域的人才缺口。
 
其四,方便学者使用。采用“板裂系联法”登记古籍之后,研究者在核对某书版本时,将不再需要奔赴各大图书馆逐一核对,只需各组分别比对其中的一种,即可确定与哪一组源出同板。同样,由于“板裂系联法”的可靠性大幅度增加,学者即使自身不具备版本鉴定的能力,也可以放心的使用并援引相关版本信息。此外,由于“板裂系联法”还可以提供刷印时间的序列,在影印出版线装古籍时,底本的选择也将会大为方便。选择时间序列较早、板裂状况较少的版本影印出版,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出版所造成的资源浪费。针对古籍中的缺页、残损等现象,也可以更有效地选择同一印刷批次的版本进行补充,而不至于出现将不同版本混为一体的弊端。
 
其五,丰富了古代图书出版、传播、收藏等相关信息。“板裂系联法”并非完全孤立的一种方法,而是一条可以综合牵动所有收藏机构、一切古籍版本的庞大链条。随着使用此方法进行古籍登记的机构日益增多,相关的数据库、印刷的时间序列也将会大为丰富,我们既可以一目了然不同批次的各种物理特征,又可以厘清同一批次的古籍分别流向何方。类似的链条一旦形成,我们不但可以研究某本书的版本状况,还可以研究板片的流通、书籍的售卖状况、印刷用纸的更迭等信息,这将为研究古代图书的出版状况提供丰富的可能性。
 
四、余论
 
一种古籍,其自身携带的物理特征有许多种,几乎每一种信息都可以彼此系联,并最终实现分组。甚至可以这样认为,传统的古籍登记方式也是在利用序跋、牌记等项系联古籍,进而实施版本判定。过去部分学者曾对古籍中出现的刻工姓名进行统计,并根据相同刻工存在的事实,以断定不同的古籍大致刊刻于同一时期,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利用刻工的系联法。笔者之所以主张“板裂系联法”而非其他,是因为板裂具有确定性和排他性,而且几乎不会受到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扰。序跋、牌记可以翻刻,刻工的姓名同样可以翻刻,而且许多存世的线装古籍既失去了序跋、牌记,本身又没有携带刻工姓名。对于古籍造伪的者而言,无论是纸张还是墨色,抑或是字体、牌记、序跋等项,皆处于可伪造之列,但大大小小的板裂却无从一一造伪。而板裂随着时间流逝又不断增大、日益明显的特性,还可以提供印刷时间先后的信息,这些都是利用其他物理特征进行系联所不具备的优势。
 
“板裂系联法”兼具效率与可靠性,因而具备取代传统登记方法的可能性。尽管如此,“板裂系联法”与其他的古籍登记方法并不先天具有矛盾,它也完全可以作为传统方法的一种补充而存在。传统方法所登记为同一版本的古籍,可以利用“板裂系联法”进行校检,将版本误断的古籍剔除在外;“板裂系联法”所归类为同组的版本,也可以使用传统方法进行比较,厘清它们各自所缺损的项目,并分辨出后世所补刻的板片。现在若干图书馆、博物馆在登记线装古籍时,往往会搭配一张或数张示例图片,但图片的选择却比较随意。若将这类示例图片替换为带有明显板裂的典型页图片,则可以起到标示板裂的作用,学者们甚至可以凭借“板裂系联法”在线即确定其版本。同样,各类传统的《版本图录》、《留真谱》、《珍贵古籍名录》等插图本,若能有意识地依据“板裂系联法”挑选图片,即可自然地演变为鉴定工具书。
 
要之,“板裂系联法”可以最大限度地排除一切人为主观的因素,在古籍版本鉴定中发挥出极大的作用。一旦古籍登记中普遍采纳了此法,已系联成组的目录将无需历代学者重复确认其版本,古籍普查、登记工作将可望有彻底完工的一日。
 
 
注释:


[1]张莉《〈文选〉海录轩朱墨套印本存疑》,《河南图书馆学刊》2011年第6期,第126页。
[2]详见李凤立《前修未密 后出转精——评上海古籍出版社版〈楚辞补注〉》一文,载《古籍新书报》第317期。
[3]邓邦述题识及魏隐儒鉴定结论,可参考魏隐儒《古籍版本鉴定丛谈》,山西省图书馆,1978年,第84-85页。
[4]详见笔者《〈欧阳德集〉校点指瑕》一文,载《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》第五辑,第273-288页。
[5]详见笔者《〈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〉版本辨訛》一文,载《版本目录学研究》第五辑,第439-448页。
[6]版本学家(如陶湘、黄永年等)所谓的“开化纸”,实际上是一种讹呼,与明代的开化纸不同。详见笔者《“开化纸”考辨》一文,载《文献》2015年第1期,第15-23页。
[7]详见刘若愚《酌中志》卷十八《内板经书纪略》,清海山仙馆丛书本。
[8]可参看清代官修《圆明园内工则例····》“纸张”条,清抄本。
[9]《群芳谱》板片先被典押,后为王士祯所赎归,此事载王士祯《带经堂集》卷七十五《历仕录序》、卷九十二《跋三补验方后》;又据叶德辉《书林清话》转引郑德懋《汲古阁书板存亡考》载:汲古阁所刻《十三经注疏》板归常熟小东门外东仓街席氏,《十七史》板归苏州扫叶山房,《三唐人文集》《六十家词》板归常熟小东门兴贤桥邵氏,《八唐人诗》板归山东赵秋谷执信,《陆放翁全集》板归常州张氏,《十元人集》板归无锡华氏,《诗词杂俎》、《词苑英华》板归扬州商家,《说文解字》乾隆时板在苏州钱景开萃古斋书肆。
[10]王传龙《〈欧阳德集〉校点指瑕》,《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》2013年第5辑,第276页。
 
注:本文发表于《澳门文献信息学刊》2019年第2期,此据作者原稿,引用请以该刊为准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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