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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收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献言

为收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献言

时间:2013-08-01 09:38:00 来源:名家艺术 作者:蔡森林

《东方收藏》2012年第5期刊出(首页,时评)
 

为收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献言
 

——艺术品市场乱象带给我们的思考
 

文/蔡森林
   党的十七大六中全会吹响了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号角,为新时期深化文化体制改革,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。文化是一种生产力,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当今世界,文化与经济、政治相互交融,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,越来越重要。因此,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,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,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重任。要完成这一重任,实现文化强国,改革文化体制是必须之举。
   收藏文化又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推动收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。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特色载体,收藏文化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教化功能,多年来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优秀文化的传播,作出了重要贡献,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大潮中必将更加大有可为。如何实现收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?笔者以为,当务之急应从治理艺术品市场乱象、清理收藏文化发展障碍、完善相关制度和法规做起。
   随着国内股市波动加剧,房市投资低迷,民间资本涌向艺术品市场的趋势在加强,不难发现,投机心理滋生了艺术品市场价格虚高、赝品泛滥等乱象,对更多涌向古玩、艺术品市场的投资者来说,遭遇风险远比“捡漏”获利的概率大得多。本文试从艺术品市场的“乱象”与“对策”二方面作如下观察和思考。
   收藏媒体乱象
   随着收藏市场的火爆和收藏爱好者队伍的不断壮大,国内越来越多的电视台为适应观众口味,开办了与收藏有关的节目。据统计,目前国内至少活跃着十几档收藏类电视节目。在收视率直线攀升的同时,民间收藏也随之频频升温。但有的《鉴宝》节目却忽略了艺术品的文化情趣、历史渊源、艺术品位,而在价格上大做文章,让老百姓走入误区。不少人看过鉴宝类节目之后,总想着觅宝、捡漏,总想着一夜致富,得了“寻宝综合症”。
   不注重艺术品的艺术内涵和科学知识,而是单纯把真与假、经济价值当成可以吊足观众胃口的噱头,有的节目通过当场锤砸赝品制造看点,信口开河的估价、装模作样的表演,甚至请演员当“托儿”的做法,让知识性很强、很高雅的收藏变得无知化、低俗化,这样的节目已经背离了收藏的真谛。尤其是看到电视寻宝节目中,无数的鉴宝者高举着自己藏品显宝的特写镜头,觉得不是滋味,甚至令人觉得些许悲哀,其中是否折射出无知、愚昧、疯子、傻子现象?
   当然,在收藏类媒体中,不乏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科学的治学精神和专业的办报水准的,《收藏快报》就是一例,近期连载的吴树著《谁在惑悠中国》,充分体现了该报的宣传情怀和舆论导向。吴树是笔者十分敬佩的文化学者,更是文化“战士”,其“中国文物黑皮书”三部曲:《谁在收藏中国》、《谁在拍卖中国》、《谁在惑悠中国》,被誉为“解读中国文物市场的百科全书”,笔者亦推崇为当前治理艺术品市场乱象的启蒙教科书。
   专家鉴定乱象
   文物商人谢根荣巨额贷款诈骗案引出的“金缕玉衣”虚假鉴定事件,在收藏界引起了极大的震动,文物鉴定乱象再次被震撼揭示:5名顶级鉴定专家,为假玉衣评估出24亿的天价,实在是匪夷所思。以他们的学术水准,辨别真伪并非难事。文物鉴定界的专家卷入骗贷案,动摇的是整个文物鉴定及收藏行业的公信力。一些鉴定专家之所以甘冒自毁前程的风险,一是经不起金钱利益的引诱,二是没有责任追究,当然也有自持文物界权威而不知商界之奸诈凶险为何物。其实,当一个专家没有职业操守或离开自己的专业,就什么也不是了。
   目前文物鉴定乱象可分成两类情形:一是伪专家满天飞,二是真专家也做伪鉴定。两种情况都暴露了民间文物鉴定中制度和监管的缺失。伪专家大行其道的重要原因,是发放文物鉴定资格证书的机构多、渠道乱、门槛低。比伪专家更可怕、可鄙的是真专家做伪鉴定。其核心原因,是他们出具的“伪鉴定”无本万利、了无风险,因此真专家敢做伪鉴定、敢搞学术腐败。其背后更有深层次的原因,社会分配不公就是当前社会的一个尖锐矛盾。
   拍卖市场乱象
   近年来,艺术品收藏市场疯狂发展,艺术品投资市场一片红火景象,拍卖品价格也屡创新高,令人咂舌。但繁荣背后掩藏的许多乱象和陷阱,让买家雾里看花,难辨真伪。许多无良之辈更是抓住“商机”制造赝品,在拍卖会上滥竽充数,以假乱真,让整个拍卖品市场混乱不堪。例如,去年6月在九歌春拍中以7280万元拍出的名为《人体蒋碧薇女士》的徐悲鸿油画,事后却被指为1983年中央美院研修班的课堂习作,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。有如,去年拍出2.2亿元天价的“汉代玉凳”,今年初被人以“汉时无凳”之史实,指为赝品,又引发了公众对鉴定师的能力与操守空前质疑。
   假拍、做局、欺诈、甚至洗钱,艺术品拍卖市场乱象丛生,导致诚信缺失,令人触目惊心!雇用“拍托”进行假拍是业内公开的秘密,据业内行家透露:至少95%以上的拍卖公司都这么干,大牌拍卖公司也不例外。例如,抬高拍品成交价的方式有:一种是事先替买卖双方约好成交价,任由双方竟抬价格,最后还是按事先约定价格付款;另一种是现场设托儿抬高成交价,当报价达到预定数,托儿们撤出抬价,结果二赢一亏,买家上钩当了冤大头。拍场的非正当手段不胜枚举。
   一、关于规范艺术品市场的几点建议:
   新闻媒体一旦由于浮躁而迷失方向,对行业的公信力和职业操守失去自制和把持,一切向钱看,对收藏者形成重重误导,必然成事不足,败事有余,为社会所难接受。各类收藏媒体,特别是主流媒体更要以身作则,对艺术品收藏市场的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,要发挥正确的监督与引导作用。
   2011年8月12日文化部艺术评估委员会被撤销就是一个好兆头,说明已引起高层领导重视。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迅速,鱼龙混杂,乱象丛生,并出现了不少靠鉴定牟利的伪专家,所以规范艺术品鉴定机构就显得非常重要。
   1、修改現行拍卖法规。拍卖市场的乱局,根子是相关法律不健全。我国现行拍卖法第61条明文规定:“拍卖人、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,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。”因为此条款存在诸多漏洞,致使一些拍卖行在明知是假的情况下仍然拍卖,而且很难对其追责。现行拍卖法更与国际通行的规则相悖,必须修改。拍卖法不能只顾拍卖企业,不管拍卖行为,只有将卖、拍、买三方都纳入法律制约范围内,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拍卖乱象。
   2、建立鉴定机构准入机制。建立文物、艺术品鉴定机构许可准入和退出机制。要通过严格认证,真正把一些鉴定水平高、实力强的优质资源吸收到鉴定机构中来,另一方面实行退出和淘汰机制。建立相关的法律监督约束机制,要求鉴定证书必须由机构签证,一旦存在虚假签证,可追究机构的法律责任,通过法律和信用机制对文物、艺术品鉴定行为进行制约。
   3、建立专业资质认证体系。民间文物鉴定亟待法律规范。鉴定人及鉴定机构资格、程序、监管、法律责任等都需要进行立法补缺。文物鉴定应该像医生和教师一样,要有相应的受教育背景,要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资格。在发达国家,被证明恶意鉴定并给交易双方造成损失的,鉴定人会被取消资格,终身不得再进入这个领域。在欧洲,一个文物鉴定师如果违规,其代价至少是丢掉饭碗加巨额罚款,严重的甚至要坐牢。
   4、实行专家问责制度。真假专家之所以敢于随意鉴定,是因为利益高而风险小,坑蒙拐骗没有后顾之忧。必须制定相应的法规,实行责任追究制,让那些虚假鉴定的机构、专家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理、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。当下的名人、明星做虚假广告就是一个丑陋的现象,为老百姓所不齿,广告内容与其本身的专业无关,只跟金钱有关,其实就是一个托、一个“卖身”行为。虚假广告强奸民意的现象多得已让人熟视无睹、见怪不怪。
   5、惩处造假建立诚信。针对文物艺术品市场中存在的各种乱象,应采取各种措施惩处造假、售假,严厉打击黑手、黑幕,净化文物艺术品市场。古玩市场历来不打假的陋习已完全不适合一个现代文明的和谐社会,尤其是制假、售假现象已侵蚀和腐蚀到社会的衣食住行各个领域,最受损害的当然是普通老百姓,违背科学、背离自然,必将受到社会和自然的惩罚。一个没有诚信的社会,必然是腐败、犯罪的温床,诚信是社会文明的核心标志,必须建立社会诚信机制,以构建规范、公正、和谐的社会。
   二、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几点建议:
   文物市场乱象丛生,根本原因在于法制的缺失、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淡漠。治乱和保护同样重要!因此,我们要着力于道德和法律二个层面的修复和完善,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,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,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和发展。
   1、文物保护要全民共识。文物保护工作不能只依靠政府和相关单位,必须凝聚公众之力。只有当大多数人欣赏、珍惜、享受文化遗产,它才会受到有效保护。文物保护事业可以说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备的事业,利在当代,益及后世。唯有保护成果惠及到人民群众,才能使其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,得到广大群众的赞赏和拥护,得到社会各界认可和肯定,才能营造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和谐共融、协调发展、互利双赢新局面。
   2、、文物保护要抓大放小。修改文物法,法规需要与时俱进。出土文物的私下交易在任何社会都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,笔者认为,文物保护“抓大放小”才是上策、才是高招。珍贵的一级、二级文物当然应该由国家清查、收回和保管,大量的一般文物比如秦砖、汉瓦、铜钱、民窑民品、三级以下文物等,流散在民间由民间收藏家进行收藏和保管。名正言顺、冠冕堂皇地藏宝于民(“藏宝于民”其实是“责任下放”),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模糊不定、界定不清、偷偷摸摸、欲盖弥彰,让违法行为有了可乘之机,直至“几乎整体违法”(吴树语)。界定范围、制定规则和加强监管是文物管理部门应有的作为。
   3、文物保护要抓二头放中间。近年来国内文物的盗掘、走私十分猖獗,固然有国人文化、道德层面的滑坡,更有法制的缺失和监管的不力。文物保护必须德治和法治两手抓,两手都要硬,笔者认为,文物保护和监管应采取“抓二头放中间”的政策。抓二头:对盗掘、走私违法分子严惩不贷,必须使其丧失再违法的能力,杜绝源头犯法。放中间:一旦文物脱离源头,允许其合法生存,允许其流通,也就是承认其价值,(就像计划生育,一旦生下来就要给生的权利。)给文物以尊严,这样就不会把文物“逼”到黑市、“赶”到海外,“疏胜于堵”是符合自然法则的。
   4、尽快出台免税政策。国有博物馆都存在征集藏品资金的短缺,无力将有价值的艺术品尽数收进。国家不仅要倡导藏宝于民,更要鼓励企业、基金、经济实体投入艺术品的收藏与投资,借鉴国外先进经验,制定相应的免税政策和奖励政策,不断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,针对国情,我们需要反思、需要借鉴、需要立法、需要作为。
   5、倡导扶持民间博物馆。民间博物馆是对国家博物馆的补充,国家应从政策上给予支持。博物馆从性质上讲分两类,国有博物馆及非国有博物馆。也就是说,我国的博物馆由民间博物馆和官方博物馆共同组成,从立法上确定民间博物馆的合法地位,明确政府应将国有博物馆与民间博物馆同等对待,真正体现藏宝于民,这实质上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举措。
   笔者的拳拳之心何以期待?可喜的是,3月28日国家文物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国家文物部门对文物市场出现的种种乱象有责任“高度重视,加强管理”。并将推进一系列工作,一是推动建立文物鉴定资质资格管理制度;二是加强文博行业道德制度建设;三是协调建立相关部委联合管理工作机制;四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;五是加强对媒体有关文物节目、栏目的管理。善哉!在这大文化之年,让人们看到了治理艺术品领域乱象的曙光。
  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,一定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,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顺应时代发展要求,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。加快推进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大幕就此拉开了,让我们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,承担起推动收藏文化繁荣与发展的时代重任。同时也希望收藏界的朋友、同好,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艺术品市场乱象,共同弘扬传统文化、维护市场繁荣,促进收藏文化健康发展,使收藏文化在整个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发挥更大的作用。
   

                (作者:上海金城文物艺术专修学院教授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3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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