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名家艺术研究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成功召开
“全国文物艺术品鉴定评估认证平台”合作仪式在沪签署
 
您当前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教育培训 > 教育指导 >
公告|关于规范艺术考级宣传行为的通知

公告|关于规范艺术考级宣传行为的通知

时间:2019-01-16 08:58:59 来源:中国艺术考级发布 作者:

艺发考字[2019]029号
关于规范艺术考级宣传行为的通知


各艺术考级承办单位:
    为推动艺术考级活动可持续地发展,确保艺术考级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,现将规范艺术考级宣传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 一、使用主办单位全称
    鉴于“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”已改冠为“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”(人函[2018]127号),从2019年1月起,艺术考级活动使用改冠后的名称——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。在艺术考级宣传工作中要使用主办单位全称,严禁简省或增添主办单位名称行为。
    二、客观宣传艺术考级
    艺术考级是专业艺术教育的一种有益补充,是对参加考级人员的艺术水平进行评比、认定的一种测评方式,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习成果的一个重要途径,是普及艺术教育、提高国民素质的一种重要手段。
在艺术考级活动中要客观宣传艺术考级,杜绝浮夸和虚假宣传行为。
    特此通知。

     
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
2019年1月15日

 

关于我们 | 广告服务 | 联系我们